贝佐斯将亚马逊书店定位为高科技产业,而不是流通业。因此传统书店靠的是门市的店员,但是在他的公司里,最多的却是软件工程师。贝佐斯非常自豪于该公司的软件程序,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虽然在短短几年当中冒出了一千多家网络书店,甚至连传统书店的领先业者都跨足线上交易,但贝佐斯仍一马当先的原因,因为该公司的技术软件不断开发研新,想要抄袭可是难上加难。
第二,速:信誉来自于流程的速度。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看出亚马逊书店强调快速的特性。其一是搜寻时的快速。亚马逊使用的是内存500MBRAM的64位Alpha,因此功能极为便利与快速。
另外,除了搜寻选项之外,顾客也可以同时浏览23种不同的主题。
在节省了上网的时间,增加搜寻的速度后,网络书店虽然没有传统书店的现场感,但是货比三家的机会却可更为容易。
其二是送货时间的快速。
台湾商务印书馆的总经理郝明义先生,曾提过自己向亚马逊购书的经历。有一天深夜,他在亚马逊网络书店上漫游,一路逛下来共订购了67本新书,选完后已经凌晨三点多了,于是就睡觉了。
接近中午时,忽然亚马逊书店的电子邮件传进来,上面写着:该公司已经寄出阁下订购的38本书,其余的也将尽快送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