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我,于连一向很尊重。他有时跟我说话,完全是由于见重于你而感恩图报。因为生性高傲,除了公务,他从不搭理地位比他高的人。他对社会地位的差异,有种天生的敏感。是我——我只好红着脸向我最好的朋友承认,而这样的自白也绝不会再说给别人听——是我,有一天在花园里主动拽住他手臂的。
到了明天,你何必跟他怄气呢?我的过错已无挽回的余地。假如你还耿耿于怀,那就由我来转达他对你的深深敬意,和惹你生气的万不得已。他,你不会再见到了,我将到他所在之处跟他会合。这是他的权利,也是我的义务,因为他是我孩子的父亲。如果你出于善意,厚赐我们六千法郎维持生计,我将以感激的心情接受下来。否则,于连打算回贝藏松,去教文学和拉丁文,作为糊口之业。不管他起点多么低,相信他必会蹿起来。跟他在一起,不愁没出息。革命再起,他肯定会成头等人物。我的求婚者中,你敢对哪一位说这样的话?他们有的是良田美产!就凭这个条件,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钦佩。我的于连,即使在现今制度下,也有高位可期,假如身拥百万资财,又有家父庇护……